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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汾拥军再生资源利用有限公司废旧塑料破碎挑选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作者: wanghui 来源:  发布日期:2012-08-21

临汾拥军再生资源利用有限公司废旧塑料破碎挑选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一、项目概况

本项目由临汾拥军再生资源利用有限公司投资建设实施。本项目采用废旧塑料破碎清洗工艺对废弃电器外壳等废旧塑料进行破碎处理,年破碎规模达2640吨,获得可再生利用的ABS、PP塑料等原料,出售给再生塑料生产厂家,实现了对废弃电器外壳等废旧塑料的再生利用。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的概述

1、施工期可能噪声的环境影响

本项目办公楼、食堂、宿舍、锅炉房等公用工程和辅助工程依托同一厂区内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拆解处理项目,本项目施工内容少,因此施工期影响较小,其可能存在的主要环境影响有:施工扬尘、施工噪声、工业固废、生活垃圾及少量施工废水。

2、运营期可能噪声的环境影响

1)废气

本项目主要大气污染源为双轴撕碎机撕碎废旧塑料时产生的少量含尘废气,粉尘产生量和排放量都很小,为无组织排放。

(2)废水

本项目生产废水产生量为30.3m3/d,主要包括破碎废水14.3m3/d、喷淋冲洗废水15.2m3/d以及脱水机废水0.8m3/d。本项目生活污水产生量为0.97m3/d(冬季0.69m3/d),主要来自厂区内卫生间、浴室、食堂。

(3)固体废物

本项目中产生的固体废物有一般工业固废63.6t/a和生活垃圾3.3t/a。其中一般工业固废包括含金属废塑料47t/a、废金属颗粒3.4t/a以及沉淀池污泥13.2t/a

(4)噪声

本项目噪声产生源主要为双轴撕碎机、重型破碎机、立式脱水机、集料仓等。

三、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的要点

1、施工期:①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建筑垃圾做好分类收集,尽可能将可以直接现场利用的废料回收利用或直接回填;施工现场只存放用于回填的土方量,多余的土方会及时运走。②干燥时适时地对现场洒水,保持其表面潮湿,以避免扬尘。施工现场要围挡或部分围挡,以减少施工扬尘的扩散范围,减轻扬尘对周围环境的污染。③施工现场遵照《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采取降噪措施;在施工中进行强噪声作业的,将严格控制作业时间,一般不会超过22时;特殊情况需连续作业的,会尽量采取降噪措施,并报当地环保局备案后施工。

2、运营期:①废气:通过车间安装通风系统,加强空气流通,保证车间内部空气质量不受影响。②废水:本项目生产废水混合后经废旧塑料破碎清洗车间内的废水沉淀池沉淀处理后回用于重型破碎机、螺旋喷淋清洗机用水和配置饱和食盐水,不外排;本项目产生的生活污水0.97m3/d(冬季0.69m3/d)与厂区内其余项目生活污水6.5m3/d(冬季4.6 m3/d)一起经生物接触法地埋式一体化处理后,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的一级排放标准后回用于厂内绿化及道路洒水。③噪声:本项目采用设备均安置于生产车间内,设备选型时应尽量选择低噪音设备,采取建筑隔声、基础减震等措施。④废物:含金属废塑料、废金属颗粒等收集后分类存放,作为原材料出售;沉淀池底泥送至当地环卫部门指定的一般工业固废填埋场处理;生活垃圾由当地环境卫生管理部门负责清运处置。

四、环境影响评价结论要点

(1)产业政策符合性:该项目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中鼓励类,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2)总体发展与环境功能符合性:根据《临汾市城市总体规划(2001-2020)》等相关规划,本项目符合相关规划要求。

(3)符合清洁生产要求:项目工艺、设备较先进,资源利用率高,能源消耗低,污染物产生量较少,清洁生产水平达到国内先进水平。本项目实现了再生资源的回收再利用,节约了宝贵的生产资源,具有循环经济的特点。

(4)满足达标排放:本项目采用了严格的污染控制措施和治理措施,对涉及的污染物进行了有效控制,可以实现污染物连续稳定达标排放。

(5)总量控制:本项目生产有少量粉尘无组织排放,其排放量少,同时本项目产生废水全部处理后回用,不会对环境造成大的影响,因此未申请污染物总量龙腾小说控制指标。

(6)区域环境质量功能符合性:本项目经严格的治理措施后对环境影响轻微,项目建成后评价区域环境质量基本能维持现状。

(7)厂址环境可行性:本项目选址于尧都区屯里镇韩村东侧约619m处,符合《临汾市城市总体规划(2001-2020)》,符合区域环境功能区划要求,厂址所在区域电力等公用工程齐全,交通便利,评价范围内无风景名胜、文物及自然保护区等环境敏感区。因此,本项目选址从环境角度分析可行。

五、简本及补充信息的提供方式和期限

目前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已基本完成,已形成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其印刷版已置于临汾拥军再生资源利用有限公司,以便公示期间公众查阅。如公众认为有必要索取简本电子版或补充信息,可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索要。简本及补充信息的提供期限为2012年8月21日-2012年9月7日。建设单位及环评单位的联系方式如下:

1、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临汾拥军再生资源利用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山西省临汾市尧都区向阳路19号;

邮编:041000

联系人:李女士;

联系电话:0357-8291851

2、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山西省环境科学院;

环评证书编号:国环评证甲字第1301号;

地址:太原市兴华街11号;

邮编:030002

联系人:卢先生;

联系电话:0351-3532135

传真:0351-6285926

电子邮件:sxep66@sina.com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为了听取社会各界对临汾拥军再生资源利用有限公司废旧塑料破碎挑选项目有关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特将本项目公示,以征求公众以下几方面宝贵的想法和建议:

1)公众对于本项目是否认可;

2)公众就本项目对周围环境影响的意见;

3)公众对本项目环境保护工作的建议。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与起止时间

本次公示主要采取张贴公告和网上公示的形式,公众通过向公示指定地址发送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发表对临汾拥军再生资源利用有限公司废旧塑料破碎挑选项目环评工作的意见看法。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将在《临汾拥军再生资源利用有限公司废旧塑料破碎挑选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中真实记录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公众的宝贵意见、建议向工程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和有关部门反映。问询及意见提出期限为2012年8月21日-2012年9月7日。

[注]:请公众在发表意见的同时尽量提供详尽的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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